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,2024年1至7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1.91亿人次,共济金额227.38亿元。

  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共25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只要共济人、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,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,都可以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共济。

  共济人次较多的省份包括浙江、江苏、广东、北京、上海等;共济金额较大的省份包括浙江、江苏、广东、北京、重庆等;共济金额占同期个人账户支出比例较高的省份包括天津、重庆、青海、云南、江西等。

  从共济地域看,同一统筹区内家庭共济1.8亿人次,共济金额208.32亿元;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1095.83万人次,共济金额19.06亿元。

  从共济用途看,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12.39亿元,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9.67亿元,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3.77亿元。

  截至8月15日,河北、湖南、西藏等省份已按照国办最新文件要求,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“配偶、父母、子女”扩大至“近亲属”。